安庆市市监局关于公布2021年第41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通报

  安庆市市监局组织开展了食品监督抽检。为保证广大消费者的消费知情权,现将抽检信息通报如下:

 

  本次抽检共9大类200批次样品。其中其中糕点50批次,合格50批次;蛋制品3批次,合格3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12批次,合格12批次;食糖6批次,抖客网,合格6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29批次,合格29批次;蜂产品6批次,合格6批次;酒类11批次,合格11批次;水产制品3批次,合格3批次;餐饮食品80批次,合格76批次,不合格4批次。

 

  一、不合格样品具体信息

 

  (一)怀宁县高河镇睦记牛厂火锅店自制的油条(生产日期/批次2021-07-15),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公众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

 

  (二)怀宁县高河镇峰谷肥牛火锅店自制的油条(生产日期/批次2021-07-15),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公众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

 

  (三)怀宁县高河镇徽小二早餐店自制的馒头(生产日期/批次2021-07-16),糖精钠(以糖精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公众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

 

  (四)怀宁县高河镇幸福早点店自制的油条(生产日期/批次2021-07-21),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公众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

 

  二、核查处置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市市场监管局已责成经营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侦查中发现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应将有关信息公告相关职能部门。

 

  市场监管部门提示广大消费者,购买食品时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等信息;查看真空包装是否漏气涨袋、有没有变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凡购买不合格食品应停止食用,及时与生产企业或经销商联系。在市场上发现问题食品请拨打1231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曝光。

 

  附件:

 

     附件1.食品抽检合格-糕点.xls

 

     附件2.食品抽检合格-蛋制品.xls

 

     附件3.食品抽检合格-淀粉及淀粉制品.xls

 

     附件4.食品抽检合格-食糖.xls

 

     附件5.食品抽检合格-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xls

 

     附件6.食品抽检合格-蜂产品.xls

 

     附件7.食品抽检合格-酒类.xls

 

     附件8.食品抽检合格-水产制品.xls

 

     附件9.食品抽检合格-餐饮食品.xls

 

     附件10.食品抽检不合格-餐饮食品.xlsx

 

     附件11.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doc

 

  安庆市市监局

 

  2021年11月3日 

安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2021年第41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

原标题:【安庆市市监局关于公布2021年第41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通报
内容摘要:安庆市市监局组织开展了食品监督抽检。为保证广大消费者的消费知情权,现将抽检信息通报如下: 本次抽检共9大类200批次样品。其中其中糕点50批次,合格50批次;蛋制品3批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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